期刊文献+

山东菖县城管局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山东消息日前,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表彰2014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新增莒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省级文明单位”。这是莒县城管队伍继集体荣获“山东好人”和首届“日照美好人物”等荣誉之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出处 《城建监察》 2015年第4期6-6,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