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证行为指的是我国公证机关以相关法律为依据对事实、文书以及行为所具有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作出证明的过程,这种行为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为重要的出发点之一。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公证的服务领域在不断扩大,同时公证所发挥的作用也在逐渐突显。在此背景下,如何处理与协调公证工作中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成为了公证单位需要重视的重要课题。本文在对公证单位对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矛盾作出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出论述的基础上,对公证处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策略作出分析与探讨。
出处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5年第3期28-29,共2页
Industrial & Scienc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