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10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报媒体称,拟将《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列入2015年立法调研计划,市人大将继续会同市社工委、市法制办、市住建局等单位推进《条例》修订,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争取在年内取得实质性成果。同时,深圳市罗湖区近期将启动业主大会社团法人登记试点,市人大常委会和市社工委、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对此高度关注,市住建局正在组织有关专家和业内人士起草试点办法,争取尽快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在《条例》修订时予以吸纳。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15年第4期60-61,共2页
Housing And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