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从宪法在法治体系的根本地位和功能上,凸显了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从实质上说,这是中国共产党通过宪法确定的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执政方式,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由宪政派学者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宪政混在一起,意在从根本方向上扰乱人们的思想。实际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宪政分属两条根本不同的法治道路,两者在理论基础、宪法依据、国家制度、领导核心、权力主体、国家机构实行的原则等方面都有根本不同。
出处
《马克思主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37-41,共5页
Studies on Marx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