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一座防雷建筑物中兼有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区间时,其防雷分类和防雷措施宜按以下原则确定:(1)当第一类防雷建筑区间的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30%及以上时,该建筑物宜确定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2)当第一类防雷建筑区间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以下,且第二类防雷建筑区间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及以上时,或当这两类防雷建筑区间的面积均小于建筑物总面积的30%,但其面积之和又大于30%时,该建筑宜确定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出处
《农业灾害研究》
2015年第2期43-43,共1页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Catastroph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