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律适用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2~74条,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无固定居所四类人规定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由于法律属性与功能的差异,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俨然已成为区别于住所型监视居住而具有独立价值的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具有半羁押法律属性和配合侦查的功能,并且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存在执行对象规定不明晰,执行场所规定不清,强制程度难以把握以及难于法律监督等问题,提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应当具备"隐蔽性、安全性、独立性和便捷性"等特点,强制程度应介于住所型监视居住和逮捕两者之间,检察院行使监督职责等观点。
作者 王瑶
机构地区 南京理工大学
出处 《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15年第2期8-12,共5页 Journal of Liaoning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11

  • 1马静华,冯露.监视居住:一个实证角度的分析[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6(6):53-58. 被引量:18
  • 2马秀卿.“非羁押式强制措施”的刑期折抵[c]//.刘根菊,等.刑事诉讼程序改革之多维视角.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172.
  • 3杨琨.论刑事强制措施客体[c]//.刘根菊,等.刑事诉讼程序改革之多维视角.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143.
  • 4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z].黄道秀,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80.
  • 5[英]大卫·埃文斯.保释:英格兰和威尔士现行法和实践概览[c]//.徐美君.译.陈卫东.保释制度与取保候审.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25.
  • 6[美]约翰·罗尔斯 何怀宏 何包钢 廖申白译.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1..
  • 7[美]爱伦·豪切斯泰勒·斯黛丽 南希·弗兰克 陈卫东 徐美君 译.美国刑事法院诉讼程序[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387.
  • 8练情情:《激辩“监视居住’,利弊.广东高校法学教授研讨刑诉法修改草案》,《广州日报》2011年11月18日;郑钰飞:《指定监视居住是有害的—专访卞建林》,《成都商报》2011年10月28日;陈良飞:《刑诉法修正案律师建言监视居住应获嫌犯同意》,《东方早报》2011年9月7日;杨维汉、查文晔:《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优先考虑家属》,《新华每日电讯》2011年9月19日;刘长:《律师界热议刑诉法修改“指定监视居住”易沦为变相羁押》,http://policy.caing.com/dailynews/index-236.html,2011-11-29.
  •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条文及草案说明》,http://Www.npc.gov.cn/npc/xinwen/lfgz/2011-08/30/contem-1668503.htm,2011-11-29.
  • 10GillianHirst:《缓刑部门在法院保释还押或监禁决定中的任务》,王秀梅译,载陈卫东主编:《保释制度与取保候审》,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第109-110页;周伟、汤晖:《从例外到寻常:英国的附条件保释》,《当代法学》12003年第12期.

共引文献87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