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代为行使是医疗实践中普遍存在的情况,是由他人代替患者在知悉相关疾病信息的基础上作出相应医疗决定,当患者知情同意权代为行使不当时,代为行使人则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患者知情同意权代为行使不当的侵权责任应该采用过错责任原则为归责原则,即由患者方就代为行使人不当行使知情同意权造成患者权益受损承担举证责任,并且应当在考虑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方面构成要件基础上认定代为行使人的民事责任。
出处
《青年与社会》
2015年第2期54-55,共2页
Young Society
基金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资金资助”,项目编号:YJSCX2014-054HLJ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