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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历原是“讨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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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古罗马时代,当时社会上有一种专门从事放债业务的人,按月去向债户收取利息。为方便起见,他们将何月何日某人该还的债和该付的息都记在一个本子上。因为这种本子是以月为单位,按日期排列,附有记事栏,其记事方法简便明了,渐渐被其他行业所借鉴。
出处 《出版视野》 2015年第2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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