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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法律问题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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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Q:我工厂新招了一批电锯操作工,目前都在试用期,考虑到其中部分员工可能不能胜任工作,将在一两个月内离职,我厂尚未发放需要定做的劳动服、护目镜等劳动保护工具,但有部分员工要求立刻发放,请问工厂是否可以以试用期没结束不是正式职工为由暂缓发放?A:不可以。劳动者与企业从签订劳动合同起,就成为企业的正式职工,有权享有劳动保护。
作者 王芳宜
出处 《光彩》 2015年第1期41-41,共1页 Brilli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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