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搜查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7种侦查手段之一,是国家机关代表公权力收集犯罪分子罪证、查获犯罪嫌疑人、揭露证实犯罪事实、有力打击犯罪行为的重要方式。与此同时,刑事侦查作为一种高度强制性的国家权力,是对公民某种受宪法保护空间的一种侵入,其实质是公权力和私权利的一种对碰,完善的形事搜查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平衡维护社会秩序、打击犯罪和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所以,很多国家都从宪法的高度上严格的控制搜查制度,以求在最大范围内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4期75-77,共3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