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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处罚力度强化安全责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解读(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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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的一大亮点就是完善了有关行政处罚的规定。其主要特点是:加大处罚力度,大部分条文不再把“逾期未整改”作为罚款处罚的前置条件,而是可以直接处罚;提高了处罚的额度,罚款幅度提高2~5倍,甚至更高;明确事故双罚,对事故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同时处罚。
出处 《广东安全生产》 2015年第7期46-47,共2页 Guangdong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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