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将辅导员职业功能划分为9个领域,为高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确立了基本方向与参考标准。职业核心能力是具有通用性的职业能力,辅导员职业功能的实现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核心能力。自我学习、信息处理、数字应用、与人交流、与人合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辅导员工作的职业核心能力,不同职业功能领域所对应的能力要求侧重各不相同。要将职业核心能力与职业功能领域进行科学匹配,探索构建辅导员职业发展的能力模型。
基金
2013年上海学校德育理论研究课题"上海高校辅导员职业发展研究"(项目编号:2013-B-00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