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警察出庭作证制度,使得警察出庭作证由过去的偶尔为之变为一种常态化机制。但实践中,无论是"硬件"的配套性制度还是"软件"的作证能力方面,都存在着诸多的缺陷和问题,造成警察出庭作证的效果远未能达到立法预期。为此,要对出庭警察的身份认定、出庭准备工作、庭审作证技巧策略以及权利保障等问题进行深入地探索和研究,以推动警察出庭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第1期68-72,共5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