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英国警察在地方自治与中央控制、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提高效率与保证公平的权衡折冲中,中央政府对首都伦敦警务及全国跨区域严重刑事犯罪侦查实现了垂直管理,对其他地方警务则实行内政部长与地方警察委员会双重领导下的地方警察局长负责制。以历史事件为线索,以成文法律为依托,梳理英国警察管理体制的改革路径与经验做法,以求对当代中国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科学划分中央和地方警察事权提供借鉴与参考。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第1期97-101,共5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