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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犯罪在服务天局中的特殊作用——以梅州市梅县区院“四个一”构建预防工作格局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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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古人云:“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这充分说明了预防犯罪的重要性。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预防犯罪能为经济社会提供廉洁腱康的发展环境,因此,预防犯罪在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作者 钟坚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5年第3期60-60,共1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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