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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强化人民政协界别功能的路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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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人民政协的界别结构组成及作用 (一)人民政协的界别结构组成。《政协章程》第二十条:政协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政协地方委员会的组成可"根据当地情况,参照全国委员会的组成决定"。
作者 蒋秋桃
出处 《前进论坛》 2014年第12期40-4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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