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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省市率先“破冰”司法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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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6月,中央司改办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就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4项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在东、中、西部选择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随后,贵州也通过努力争取进入了酋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名单。
作者 张春波
出处 《中国审判》 2015年第5期30-31,共2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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