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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应当由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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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咨询台:我于2012年12月13日因主张原工伤伤残9级的相关待遇,经当地仲裁调解与某煤矿解除劳动合同(煤矿安排待离岗体检)。2013年7月2日经体检被诊断为煤工尘肺壹期,当地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2013年12月27日经鉴定为伤残柒级。请问,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待遇,应由谁来支付? 读者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15年第1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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