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高通公司垄断行为责令整改并罚款60亿元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作出处理,责令高通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处2013年度我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计60.88亿元。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5年第3期4-4,共1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