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日本高校考试招生政策对弱势群体倾斜情况调研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高等教育领域涉及弱势群体的相关法律依据如下。日本《宪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全体国民按照法律规定都享有其能力所及的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基本法》第4条规定,必须为全体国民提供平等的、个人能力所及的接受教育的机会,不因人种、信仰、性别、社会身份、经济地位及门第而产生教育上的歧视。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必须为残障人士提供必要的教育援助.以便其能够根据残障程度接受充分的教育。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必须采取奖学金措施.为有受教育能力但因经济原因难以完成学业的学生提供援助。
出处 《世界教育信息》 2015年第7期18-19,共2页 Journal of World Education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10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