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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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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第四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召开,大埔县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该院重建以来获得的最高荣誉。近年采,大埔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围绕“和谐、文明、规范、奋进”的总体工作目标。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5年第4期62-62,共1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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