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改委:调整非居民天然气价格
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实现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通知要求,根据2014年下半年以来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440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40元;放开天然气直供用气门站价格,进行市场化改革试点;居民生活、学校、福利机构等用气价格不变:价格调整和改革试点方案从2015年4月1日起实施。
出处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15年第4期8-8,共1页
China Power Enterpris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