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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改革应把握好“三制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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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精神和中央深改组、国资委一系列部署,个人研究认为,发电行业国资国企改革应把握的核心问题是“三制一功能”,即所有制、体制、机制和功能界定.四者相互联系、有机统一.功能类别不同,决定了企业适用的所有制形式不同;不同的功能类别和所有制形式,又决定了国资监管平台和体制的不同;前三者又共同决定了用人、分配、考核等运作机制的不同.这就像一个人,功能类别反映人种、民族、宗教、文化等,所有制就是大脑,体制就是躯于和四肢,机制就是血脉.
作者 闫霄鹏
出处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15年第4期38-41,共4页 China Power Enterprise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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