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民自治是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但在实践中如何有效的实现,不少地方进行了积极探索。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的《村村都有“草根宪法”》项目,是使村民自治这种民主建设的实践制度化、法律化有效尝试,其所内涵的价值突出在三个方面:一是,村民自治中党的有力领导;二是,国家法治框架下民间法的创新;三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有机统一。
基金
本文是李瑜青主持中国法学会(部级)2011重大项目《法律实施的保障机制研究》和同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跨学科研究团队《城镇化与法律研究》(20142877)项目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