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实施以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的状况并不理想。为了破解实践的难题,有必要对《办法》重新作一番认真全面的检视。《办法》的亮点有:公开内容相对宽泛、率先规定决策公开、监督制度比较全面具体。《办法》的制定过程和实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办法》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缺陷,主要是:体例和《条例》不协调;有的规定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条例》;部分规定可操作性不强。
出处
《高教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32-36,共5页
Higher Education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