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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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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立案,是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第一个环节。目前,我困超过95%的法院设立立案大厅,为当事人提供受理、审查、排期、收费、送达等“一站式”服务;不少法院还推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远程立案。这些都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的起诉。但是,群众反映的“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增设门槛”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5年第9期60-60,共1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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