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确认和保障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者的权利,对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者在繁荣社会科学、创新教育发展理论体系实践中享有研究权、创新权、发表权、办刊权、学术组织权;国家应承担保障社会科学研究者权利的责任;高校要提高社会科学研究管理者和社会科学研究者的认知水平,并采取法律措施加强对社会科学研究者权利的保障,实现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出处
《中国高校科技》
CSSCI
2015年第4期17-19,共3页
China University Science &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