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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将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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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缩小校际、城乡间师资水平差距,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天津市将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推行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逐步建立教师、校长交流轮岗长效机制。根据天津市教委、财政局和人力社保局联合下发的相关意见,天津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6年的在编在岗教师。
出处 《学苑教育》 2015年第9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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