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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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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决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报》 2012年第6期5-5,共1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Health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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