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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评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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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示范区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2012年,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推荐136个县(市、区)申报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我部组织专家组按程序进行了材料预审、现场考评和综合评审,认定北京市西城区等101个县(市、区)达到了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方案要求,决定授予其“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称号(名单见附件)。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报》 2012年第12期33-35,共3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Health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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