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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公告 2014年 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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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中含铝食品添加剂进行重新评估,现决定撤销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等3种食品添加剂,不再允许膨化食品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并调整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使用范围。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报》 2014年第5期2-2,共1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Health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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