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督学责任区督导制度是国家教育部规定和要求的,是丰富教育督导内涵的必然选择,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有关教育政策法规,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障。两年来,我们实行"三线四级十二区"的运行模式,建立并完善了"三全"的工作运行机制,坚持做到"三严",确保"三有",落实好"三个环节",通过规范扎实的督学责任区督导工作,不断监督、督促、指导全县教育向健康、均衡、优质发展。
出处
《学周刊(中旬)》
2015年第5期210-2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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