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3个试点县(市、区)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在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整体指导和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按程序、分步骤审慎稳妥推进,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出处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62-62,共1页
China 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