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治理法治化,是将地方治理各方主体的地位职能、行动规则、相互关系逐步规范化,并在治理过程中予以严格贯彻实施的动态过程。就我国目前的地方治理情况来看,地方治理法治化仍存在诸多困境,如央地关系法治化程度不足、府际关系法治化程度不足、地方治理的公众参与不足等。若要进一步推进地方治理法治化,就必须在治理过程中坚持责任政府、人性尊严保障、地方自治、协商民主等基本原则,努力促成地方治理地位法治化、府际关系法治化和社会力量治理法治化。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68-77,共10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学科共建项目"中国特色地方治理结构研究--以广东省为研究视角"(项目编号:GD14XFX1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