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月28日,湖南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等10个省直部门联合出台《湖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湖南全面启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问责。《方案》规定,每5年为一个考核期,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5年规划周期同步,并采用年度考核和考核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内容包括各市(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方案》明确,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年度或考核期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并交由省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出处
《水政水资源》
2015年第2期42-42,共1页
Water Administration &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