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小学四年级,学生通过小木棒的摆放,已经知道了结论:“三角形的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简称“结论”,以下同),并能运用这个“结论”判别已知三条线段能否构成三角形.到了初中,有些教师简单重复小学的教学方法,也让学生通过小木棒的摆放来获得结论:“三角形的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接着便是运用“结论”进行解题训练,忽视了对“结论”的引申过程.也有些教师虽然进行了“结论”的引申,但没有注意到运用数学符号推理是教学的难点,于是在教学中,像“放电影一样“的快速推进,学生被动地接受,没有自己的思考过程.这样的教学,学生很难深刻理解“结论”的实质,容易导致死记硬背“结论”,无法形成相应的心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