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先秦儒家思想中,荀子礼法思想独树一帜。其主要特点是将礼和法联系起来,主张隆礼至法、援礼入法和礼法合称并立。其中,隆礼至法是将礼从礼义教化和道德提倡的层面,进一步发展成为具有权威性、强制性、普适性的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即国家纲常;援礼入法是对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予以改造,主张先德礼后刑罚和明德慎罚,以及富民而后强国、重视贤人在治国中的作用;礼法并立是将礼和法作为两种不同的治世之道,主张两者都要贯穿着礼义精神,都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普适性,但具体实施对象各自有侧重。荀子礼法思想为儒家思想注入了治国济世安民的新内容,使之更加积极入世,因而对汉代新儒学的形成具有奠基作用,并对后世形成"礼法合治、德主刑辅"的社会治理模式产生深远影响。
出处
《浙江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131-135,共5页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