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10月31日,交通运输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推进港口收费市场化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收费,修订港口收费规则”,并计划于2015年将劳务性收费推向市场化。然而,对于市场化运作的珠三角地区集装箱港口(香港港除外,下同),港口收费规则的修订能否真正改善其不断下降的赢利能力仍未可知。面对已形成联盟化的航运市场,珠三角地区集装箱港口应重点关注如何提升自身效益水平。
出处
《集装箱化》
2015年第4期5-8,共4页
Container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