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环境政策执行的偏差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国的环境治理。对地方政府负有监督职能的地方人大和政协,难以独立自主地履行其监督地方政府环境政策执行的职能,没能成为地方公众参与和监督地方环境治理的有效制度渠道。地方人大和政协难以实现对地方环境政策执行的监督,在地方环境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其根本原因在于它们无法为公众参与地方环境治理提供有效的平台、渠道和保障,违背了环境治理中多元主体、公众参与的基本原则。
出处
《新视野》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73-77,共5页
Expanding Horizons
基金
教育部留学归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地方政府在生态文明建构中的角色:中国
德国和美国的比较视角"(201301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