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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湖南湘江新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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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国家级湘江新区的请示》(湘政[2013]3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湖南湘江新区。湖南湘江新区位于湘江西岸,包括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区和宁乡县部分区域,面积490平方公里。湖南湘江新区区位条件优越、科教创新实力雄厚、产业发展优势明显、区域综合承载能力较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以下称“两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
机构地区 国务院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5年第13期58-58,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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