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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都追究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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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直以来,人们都习惯于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主体局限于用人单位,并不知道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乃至包工头、招募人等也在其列。甚至这些人在被追究刑事责任之后,也自我觉得冤枉,其实不然。
作者 颜梅生
出处 《劳动保障世界》 2015年第3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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