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Melitz(2003)以来的贸易理论发展之所以被称为新-新贸易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对贸易形态(trade pattern)和贸易利益(gains from trade)这两个贸易理论中的核心问题提供了新的解释。在贸易形态问题上,该理论指出,即使在一个可以出口的行业,也并非该行业的所有企业均有出口,只有那些效率较高的企业才会出口,而效率相对较低的企业只专注于国内市场。从而将贸易形态从比较优势理论的产业间分工与贸易、新贸易理论的产业内分工与贸易扩展到新-新贸易理论的企业间贸易与分工。
出处
《世界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85-187,共3页
The Journal of Worl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