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意见》目的包括:以电力企业、电力供应商、电力客户的信用数据为基础,建立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采取以行业为主导、电力企业参与的运行模式,采集企业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招标投标、服务承诺、安全、环保等信用信息,形成企业信用档案,进行信用分类管理,并整合政府及有关行业掌握的企业数据信息,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充分保密的前提下,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分析和统计等服务。
出处
《大众用电》
2015年第4期9-9,共1页
Popular Utilization of Electric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