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示催告程序,是对票据的最后合法持有人在票据丧失后的一种权利补救和保全程序,在性质上为非讼程序。近年来,在司法实务中,由于买卖票据行为引发的伪报票据丧失、申请公示催告引发的票据纠纷呈大幅增长趋势,引发了相关争议,故笔者结合2015年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对公示催告程序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研究,特别是对其中涉及的票据权利人的认定问题进行分析。
出处
《人民司法》
2015年第8期16-25,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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