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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记制改革》专题报道之二——先行先试的上海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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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这也意味着立案制度的变革,已进入正式启动阶段。
作者 侯劲松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5年第14期13-15,共3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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