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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化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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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修正案》(八)就备受关注的严重拖欠工资即通常所说的“恶意欠薪”问题进行犯罪化的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将其罪名确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本文拟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相关疑难问题做一研讨,以进一步深化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认识。
作者 吴敌
机构地区 吉林财经大学
出处 《青年与社会(下)》 2015年第3期95-95,共1页 Youth and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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