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常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管理、职能管理、编制管理、监督检查作出明确规定。从内容上看,基本实现了“四个衔接”:一是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相衔接。《规定》根据现行法规规章,增加了职能管理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章节,要求机构编制机关注重职能管理,强化机构编制与人员工资、财政预算的相互制约等,实现上下一致。二是与党的十八大与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相衔接。
出处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2015年第5期47-47,共1页
China Institutional Reform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