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本课程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积极促进学生发展,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道德和社会认知、判断、行为,以及发现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教学的实效性,保证课程目标的实现。"与实验稿相比,2011版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减弱了评价具有反馈信息、改进教学等功能的一般性陈述,特别强调评价的目的在于积极促进学生发展,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能力;对于评价方式和方法的描述更加具体、可操作。
出处
《中小学德育》
2015年第3期22-24,共3页
Journal of Moral Education for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基金
2012年福建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研究立项课题"品德与社会多种评价工具设计与应用的研究"(序号:108)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