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建筑场地的整体设计建筑设计与艺术创作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存在性,存在性在建筑上表现出具有极强的场所性(感)。建筑坐落于一片场地之上,并因这片场地的唯一性而变得独特,两者结合不可分割,共同存在,相互作用,这就是建筑的场所性(感)。场地是有灵性的,它承载了历史、文化、宗教和习俗。如果设计得当,场地会将这种灵性作用于建筑上,建筑因其场地上所发生的历史事件和人类的生活而具有人文精神和情怀。出于对建筑设计有益的考虑,作为建筑的场地有时是需要变更和改造的,但有时又不可以随意改变,场地原始的自然性,包括地形、高差及土地力学特征等,恰恰是场所性(感)的具体体现。
出处
《建筑技艺》
2015年第2期38-47,共10页
Architecture Techniq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