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和解制度是指对于一定范围内的公诉案件,加害人向被害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并经司法机关对和解的自愿性和合法性审查后,司法机关对加害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宽处罚的一种案件处理方式。其对保障当事人权益特别是受害方权益,节约司法成本,化解社会矛盾具有积极意义。当前履行的刑事和解制度存在对和解案件的结案方式和处理规定过于模糊、空泛,对和解协议的程序设计和履行效力过于薄弱、粗放等问题,应从完善刑事和解的结案方式,量化刑事和解的处理规定,细化刑事和解的流程,确认刑事和解的履行效力四个方面予以改进。
出处
《公安研究》
2015年第4期24-28,共5页
Policing Studies